私隐政策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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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及声明


IVDC承诺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会确保员工遵守最严格的保安及保密标准。除非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IVDC不会在未得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透露他/她的个人资料给第三者。
 
1.     IVDC持有的个人资料类别
 
概括而言,IVDC持有的个人资料有以下四大类:
 
(1)    有关课程及推广活动的学员/参加者之个人资料记录:
由市民(包括网上登记/留位人士)因查询或报读IVDC开办的各项课程丶申请再培训津贴或学费豁免丶参加课程相关活动丶参加评核或公开考试丶意见统计丶寻求就业服务丶参加各项提名或比赛丶参与IVDC举办的各项推广活动,以及向IVDC表达同意/暂停接收课程及活动推广资讯而自愿提供的个人资料。
 
(2)    有关雇主的个人资料记录:
由雇主因向IVDC申请就业转介服务或合办活动丶参与各项委员会丶研究丶统计,以及参与各项提名而提供的资料。
 
(3)    有关课程导师丶客席讲师丶评估员丶技术员及校外考试委员的资料记录:
包括获IVDC委任的课程导师丶客席讲师丶评估员丶技术员及校外考试委员的个人资料丶由导师提交课程观课或评审资料丶参加各项提名或比赛丶持续进修活动及IVDC举办的各项推广活动而提供的个人资料。
 
(4)    投诉及调查记录:
由市民或投诉人向IVDC提出意见反映或作出投诉而提供的个人资料,及就投诉丶调查及有关活动收集的资料。
 
2.     收集及保存个人资料的主要目的
 
一般而言,IVDC收集及保存个人资料的目的如下:
 
(1)    有关课程及推广活动的学员/参加者的个人资料记录:
保存有关学员/参加者之个人资料记录的目的,是要用作处理市民报读IVDC开办的各项课程,及参加各项推广活动等有关事宜。学员/参加者自愿提供的个人资料,可能会供雇员再培训局及IVDC其他组别作与课程相关丶统计及意见调查之用。
 
(2)    有关雇主的个人资料记录:
用作为雇主提供就业转介服务丶合办活动,以及安排雇主参与委员会会议丶研究丶统计,以及各项提名活动等。
 
(3)    有关课程导师丶客席讲师丶评估员丶技术员及校外考试委员的资料记录:
用作委任课程导师和评估员的行政安排丶课程质素保证,以及处理导师和评估员参加各项活动等。
 
(4)    投诉及调查记录:
用作处理市民或投诉人的查询及投诉,作出调查及采取跟进工作等。
 
3.     使用个人资料发出其他最新课程及相关活动推广资讯
 
为使申请人/学员/课程参加者知悉IVDC的其他最新课程丶就业服务及相关活动推广资讯,IVDC将依照在收集个人资料时所说明的目的使用申请人/学员/参加者自愿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丶电话号码丶手机号码丶电邮地址丶通讯地址丶教育程度及工作经验,透过不同联络方式向他们发出有关资讯。惟IVDC必须先得到申请人/学员/参加者的同意,否则不能如此使用他们的个人资料。申请人/学员/参加者於报读各项课程(包括但不限於「人才发展计划」课程丶专业课程和增值课程)及接受就业服务时,IVDC备有指定表格让他们签署表明同意IVDC使用他/她提供的个人资料,以提供IVDC所订明的资讯。
 
在任何时候,申请人/学员/课程参加者可以书面方式向IVDC提出暂停接收要求,并邮寄至IVDC(总部)。IVDC处理上述暂停接收要求将不收取费用。接获暂停接收要求後,IVDC需要最多10个工作天处理有关要求。
 
4.     个人资料之转移
 
IVDC会向完成「人才发展计划」就业挂鈎课程的学员提供就业服务。IVDC会在获得学员同意後,才将学员自愿提供的个人资料直接转至指定雇主或再培训局或该局其他培训中心作就业配对用途。IVDC会提醒雇主经转介的学员个人资料只能作指定的就业转介用途,IVDC亦不会因转介学员的个人资料作就业转介而获取金钱回报。
 
如学员不欲接收IVDC与就业服务相关的活动资讯,可与就读中心职员联络。

5.     要求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资料当事人或获授权代表他/她的有关人士,可向IVDC要求查阅及索取一份有关资料当事人个人资料的复本。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资料予IVDC以识别身份,否则IVDC有权拒絶上述要求。
 
IVDC会向要求查阅/索取资料的人士酌情收取费用(A4及单面黑白影印),并在有需要时调整收费。IVDC会收取各类邮寄或付运所涉及的其他额外费用。有关资料只会在申请人缴清费用後,方会发放。如发现资料不正确,亦可要求更正有关资料。
 
除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获豁免事项,IVDC通常会在收到查阅/索取/更正要求40日内以书面作出回覆。
 
如欲查阅/索取/更正个人资料,资料当事人或获授权代表他/她的有关人士,必须以书面形式向IVDC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提出有关要求,地址如下:
 

新界沙田马鞍山恒康街2号耀安邨(近耀谦楼)
个人资料(私隐)主任
 
6.     资料的保留
 
IVDC会按收集资料目的所需时间保留有关个人资料。无需保留的个人资料将按现行政策定期销毁。
 
7.     政策修订
 
本个人资料私隐政策可作修订,任何修改将於IVDC网页(https://www.ivdc.edu.hk)公布。
 
如欲读取更多《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资料,请浏览网页http://www.pcpd.org.hk
 
 
 
(2015年11月更新)